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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抢,我盗,方为道

慕容老兄的行世之道,一直深得吾心。

那两个铜首,外交申讨也罢,律师组团也罢,大家都明白,不过是无用功。有人说,万般无奈下,只能高价拍回。

哈,哈,哈,老娘我若有钱,我一定砸钱当花红,广发江湖贴,得手后,再潇潇洒洒搁在故博门口,哈哈。

不过,现在有保险公司,不能让那个藏独小子两首空空,很是遗憾,恩,很遗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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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(2)

晶晶:

古人云,盗亦有道。灭门这个也需要专业知识和素质的,留待他人吧。斯症?!领导,迭个更需要风华正茂,吾老也:))

盛唐:

做事做全套,拿货灭门缺一不可,忘记老毛子是怎么对付自家走散的兄弟的?游戏规则就是这么玩出来,侬这么锦衣夜行也就偷个香眠个玉,得让小子们长点记性,得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啥的才靠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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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页面包含了发表于2009年02月24日 晚上10时17分的 Blog 上的单篇日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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